请问,房改房能否进行过户手续,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支持呢?
房改房过户手续:
1、当事人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和过户登记申请表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并发放新的不动产产权证。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房改房过户手续:
1、当事人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和过户登记申请表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并发放新的不动产产权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房改房过户手续:
1、当事人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和过户登记申请表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并发放新的不动产产权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1、当事人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和过户登记申请表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并发放新的不动产产权证。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房改房过户手续:
1、当事人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和过户登记申请表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并发放新的不动产产权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房改房过户手续:
1、当事人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和过户登记申请表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并发放新的不动产产权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上一篇: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请问,房改房能否进行过户手续,是否有
- 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 驾驶证换证流程有哪些
- 关于婚姻财产分配?
- 我询问一下,购房办房产证时能否把子女
- 男人的表白被拒绝了,男人的骚扰怎么办
- 左转弯车祸处理程序应该如何操作?
-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什么
- 只有签了拆迁协议才能离婚,房子可以平
-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补品是按照应付工资理
- 我们公司因欠供应商货款被供应商起诉了
- 问下9000多可以起诉吗?
- 父母离异后,父亲以母亲名义贷款,怎样
- 入低保。会不会查逾期的网贷?
- 营运车使用他人名义被罚款,是否合理?
- 公证遗嘱就能直接继承吗
- 公司在北京失联不退费,可以在当地起诉
- 我想问下遗嘱继承爷爷的房子我能占几成
- 离异后孩子改名字是否要对方同意
-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不续签合同吗
- 保证书怎么写,能不能写一份发给我
- 离婚案件中,如果调解失败了,该如何处
- 营业执照与房产证有何关联?是否有资格
- 如果骑电动车撞到一位闯红灯的老人(并且
- 没立遗嘱财产分配该怎么分,法律有哪些规
- 醉驾通知了,必须要去吗?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况下可以解
- 邻居的宅基地性质房子违建了25年,我能
- 请问,如果贷款人进监狱了,作为担保人
- 房产遗嘱公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